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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投资之法律风险防范之韩国-成都李桂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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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一带一路投资之法律风险防范之韩国


来源:金桂香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锦天城一带一路法律中心/一带一路投资之法律风险防范之韩国

    编者按:“一带一路”宏观战略的推动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但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存在巨大差异,使得中国企业走出去时必须注重防范风险、提高海外投资利益的保障能力,以便实现与投资地的社会、文化、法律机制的良性融合。为了为走出去的企业客户提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关于投资的法律信息,锦天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100余名专业律师将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每周推出一篇文章,介绍一带一路沿线重要投资目的国的法律制度并揭示各目的国投资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本文作者:金桂香律师,系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并购、房地产、知识产权。

一、韩国概况
1.1 国家概况
韩国(Korea),全称大韩民国,成立于1948年8月15日,是位于东亚朝鲜半岛南部的国家。其国土面积约十万平方公里,地形由低山、丘陵和平原交错分布,矿产资源、农业资源较稀少。气候四季分明,夏季炎热潮湿,冬季寒冷干燥。韩国的人口达五千万左右,主要民族为韩民族,官方语言为韩语,有一半人口信奉宗教,主要为新教、佛教和天主教。
韩国作为20国集团和经合组织(OECD)成员之一,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东亚峰会的创始国,韩国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的地位也逐渐上升。近几年,以韩国电视剧、音乐、美食、服饰等为代表的“韩流”更是席卷着全世界,备受各国人民的关注和喜爱。
1.2 经济现状
韩国是拥有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新兴工业国家,工业是其国民经济的主导部门。主要的支柱产业有钢铁、机械、汽车、造船、电子、化学、纺织等,这些强大的工业实力也使得韩国成为世界贸易大国。同时,韩国服务业也十分发达,已逐渐形成以交通运输、旅游、工程承包等传统服务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首要,金融保险、电子信息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行业为重点的发展格局。
 
二、韩国的投资环境
2.1 对韩投资状况
近年来,中韩贸易迅速发展,中国已成为韩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及第一大投资对象国。包括三星、LG、现代等大型企业及其他具有前瞻性的中小企业也都争先进军中国,并取得了可观的成绩。而根据相关报道,在中国对外投资总体规模中,对韩投资总量却仅达0.5%,截至2013年末,商务部批准的对韩投资项目仅有200多个。虽然近几年的对韩投资规模呈上升趋势,但相比于韩国对中投资规模,仍具有较大的差距。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两国市场环境存在差异,中国企业缺乏对韩国投资环境及投资政策的了解及实务操作经验。
2.2 对韩投资环境
韩国具有良好的交通运输、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全国四通八达的铁路及公路运输、以仁川国际机场为代表的航空运输、借助三面环海优势地理条件的海上运输等,共同支撑着东北亚物流中心的建设。同时,韩国仁川、光阳湾等8个自由经济区的减免税费、金融支持、放松监管等政策更是提供了良好的外商投资平台。此外,邻近的地理位置、发达的资本市场和方便的融资环境、丰富且高质量的人力资源、雄厚的技术力量、良好的法治环境等均是中国投资韩国的利好条件。
随着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对韩投资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目前,韩国已与52个国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FTA),其在亚洲也是唯一与美国、欧盟、中国这三大经济体签订FTA的国家。强大的FTA网络将使韩国成为进军全球市场的最佳跳板,这也将是韩国吸引外资的最大优势。同时,中国企业亦可巧妙利用“韩国制造”、FTA关税优惠政策等有利因素。
 
三、韩国投资法律制度
目前,中国对韩国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在韩国设立企业、收购既有或新增股权的方式进行的。而对于该类“直接投资”行为,韩国有专门的《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施行令》及其他相关法律进行规定。
3.1 投资优惠政策
   (1) 保障对外汇款
根据相关规定,韩国政府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收益及其对外汇款,这些合法收益包括:(a)基于股权所获得的红利、(b)出售股权等获得的对价、(c)基于长期借款合同获得的本息及手续费、(d)基于技术引进合同所需支付的对价。
   (2) 国民待遇及非歧视政策
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企业在韩国可享受与韩国国民或法人同等的待遇。同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企业可同样适用针对韩国国民或法人的税收减免政策。
   (3)税收优惠
为了促进对韩投资,韩国政府对外国人投资企业的法人税、所得税、购置税、登记税、财产税及综合不动产税等实施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根据《税收特例限制法》,外国人投资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入驻自由经济区、自由贸易区、济州尖端科技园区等特殊政策区域的企业均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并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政策。
   (4)现金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针对一些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大量就业岗位的企业、能够对韩国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韩国政府及地方自治团体还会以现金补贴的方式予以支持。
此外,韩国政府还推出了大量有关企业用地、国有财产租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来支持外国投资企业的发展。
3.2 投资限制条件
   (1) 投资额及比例
    根据相关规定,外国投资者应投资1亿韩元(约56万元人民币)以上,并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出资额。但外国投资者签订(a)委派或者选任任员的合同、(b)一年以上供货或者购销原材料或产品的合同、(c)提供、引进技术或者共同研发合同的,其投资比例也可适当低于10%。外国投资者为2人以上时,应分别都具备上述条件。
   (2) 投资方式
外国投资者通常会用货币(合法拥有的外币或韩币)、生产资料等进行投资。但根据相关规定,其也可以知识产权、股权、在韩不动产等进行投资。
   (3)投资领域
韩国对外资的行业限制较宽松,准入门槛也较低。在《韩国标准产业分类》的1145种行业中,除了公共行政、外交、国防等有关国家公共服务及安全的60种行业外,共有1056种行业向外国投资者全面开放,26种行业(如发电业、肉类批发业等)附条件开放,而仅有3种行业(原子能发电业、无线广播业、地面电视广播业)是尚未对外国投资者开放的。
3.3 投资程序
向韩国投资一般需经过(a)外国人投资申报、(b)缴纳投资资金、(c)法人设立登记及事业者注册(收购既有股权时无需进行)、(d)外国人投资企业注册等四个程序。
   (1)外国人投资申报
根据不同的投资方式,外国人投资申报可分为事先申报及事后申报。一般情况下,通过在韩国设立企业、收购既有或新增股权的方式进行投资的,需要进行事先申报。外国投资者可自行或通过代理人向申报受理机关,包括韩国国内银行、部分外国银行的韩国国内分行、Invest KOREA或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的35个海外投资联络点进行申报。申报基本材料有申报书、授权委托书(通过代理人申报的)、外国人国籍证明等;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被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通过审查,申报受理机构将出具申报凭证。
   (2)缴纳投资资金
取得申报凭证后,应缴纳投资资金。以现金投资时,可通过将资金汇入韩国外汇银行或从海关携带入境的方式进行。以生产资料等实物投资时,应通过事先向Invest KOREA或外汇银行申请核准,事后再由Invest KOREA关税厅派遣官员进行确认的方式进行。
   (3)法人设立登记及事业者注册
如通过新设公司或收购新增股权的方式投资,还需进行法人设立登记及事业者注册。法人设立登记可向Invest KOREA的法院派遣官申请,事业者注册可向Invest KOREA的国税厅派遣官申请。
   (4)外国人投资企业注册
最后,应向申报受理机构申请外国人投资企业注册证。该注册证是外国投资者向境外汇出投资所得、申请长期滞留签证时所必需的材料。
 
四、投资风险及对策
虽然韩国政府通过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寻求更多的外资进入,但其政策也会因政府的交替或各方势力的推动而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同时,出于对“中国威胁论”、高端技术外流等的高度警惕,韩国对中国资本的进入也会存在一定的警惕心理。此外,中韩两国在交易习惯、文化、意识等方面的差异也会造成对韩投资的无形的阻碍。
综上,中韩两国间的投资环境存在较大的差异,而缺乏对这一差异的准确认识往往是导致投资失败的最大的原因。因此,在考虑对韩投资时,应结合各方专家做好政策研究、市场调查、事业计划等,对具体的投资风险及其对策进行深入分析。同时,也应积极调整投资结构、寻求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生产及服务水准,力求中韩两国能够在合作中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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