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与成都某某贸易公司续签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限: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
在过去年一年的法律顾问工作中,李律师严格按照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流程,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记录档案,无论是审查修改合同、现场处理纠纷还是日常咨询,均从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之角度出发,及时、高效地处理有关法律服务工作,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与顾问单位保持了长期而友好的沟通,合作关系良好。
受律师事务所指派,李桂云律师继续担任该公司2010年度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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