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楼盘30多名业主因某房产开发公司逾期交房但以不可抗力为由不予赔付违约金纠纷,委托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李桂云律师代理此集体诉讼案。
李律师接受委托后,与30名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沟通,认真收集了每名业主的证据材料。为避免矛盾激化,先向开发商发出律师函,希望沟通解决,某房产开发公司仍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付,双方协商未果。
受各业主书面委托,李律师统一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要求判令开发商依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向各业主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了调解,李律师代表业主阐明了立场,明确表示开发商必须赔偿,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开发商同意赔付。
目前,房产公司自愿履行完毕调解协议,各起诉的业主均已拿到赔偿款,本次集体诉讼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各业主对李律师的代理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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