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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成都李桂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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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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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从国外寄交或委托递交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如果我国在该国没有使领馆,就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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