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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作证必须了解的7点事项-成都李桂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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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出庭作证必须了解的7点事项


来源:李桂云律师

 

 

出庭作证必须了解的7点事项
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应注意的事项
一,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许可,民事诉讼中相关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由法庭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
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出庭作证的证人不能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能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证人在法庭上要准备接受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以及双方律师的质询提问,尤其要注意回答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律师向你所作的质询。这些问题一般集中在:你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你与案件事实的关系、你怎么会到现场的?以及你要证明的案件事实的时间、地点如何?你要证明的何人做了何事?你要证明的何人的状况怎样?何事的细节如何?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出于自愿?是否自己独立完成? 还有那些人在现场?当时的时间是发生在上午、下午、晚上的几点、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环境状况如何? )
四,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就自己看到、听到和经历感受到的客观事实直接简要地回答提问,清楚就是清楚,不清楚就是不清楚,不要扩大内容,不要使用猜测、、推断或评论性的语言;如遇对方当事人和律师的询问与本案案件无关的问题,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我没有必要回答” ,要向法庭提出请求不予回答;如遇对方当事人和律师使用威胁、诱导式的提问及有损证人人格尊严等不正当方式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
五,证人及近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法律保护。
六,证人因出庭作证或者接受询问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七,证人就其所知道的案件事实,应当向法庭如实作证;作伪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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