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中法院是如何审查并采信证据的
民事诉讼中法院是一般是按照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用以确定证明力的大小。具体来说:
1.就单个证据而言要看证据:是否是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物、原件是否相符;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内容是否真实;证人或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2.在单个证据的审查基础上对案件的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从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方面入手)。如果全部是间接证据,间接证据之间要形成完整的证明链条(案件的全部证据共同证明一个事实,不同的单一证据互相佐证),才能获得高度盖然性。如果有多个类似案件,且单个案件中认定的事实存在困难的,可以综合多个案件对证据判断。
3、存在五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4.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书证原件,或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物证原物或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有其他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现场的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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